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 案件受理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10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港口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中心区域,是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也是防城港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中心,全区三面环海,海岸线总长317公里,南濒北部湾,东邻粤港澳,西与越南隔海相望,是中国内地进出东盟各国最重要的中转基地和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港口区辖企沙、光坡、公车三个镇和白沙万、渔洲坪两个街道办事处。南朝宋、齐为宋寿郡宋寿县地,属交州。梁、陈为安京郡安京县地,属安州。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 ,罢安京郡为安京县。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安州为钦州。隋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钦州为宁越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为都督府。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销都督府。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钦州为宁越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安京县改为保京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宁越郡复改为钦州。